在印度,互联网数据的负担能力迎来了互联网使用的更深入渗透。今天的企业越来越多地“网上”,其中一个目睹了相应的大量增长的部门是在线酒店预订部门。根据2017年研究的统计,本行业预计将从2015年的120亿美元增长到2020年的预计P的预计P。
这一部门的增长在若干新问题上绘制了聚光灯,主要关注该部门的正在进行的惯例。在印度竞争委员会(CCI)之前,这些问题已经提出,涉及对在线酒店预订部门的两个关键市场参与者的指控,即oravel私人有限公司(Oyo)和Makemytrip India Pvt。有限公司(MMT),在两个单独的信息下。
广泛地,所有市场参与者在线酒店预订部门,如oyo,mmt,yatra.com和fab酒店,为两个不同的消费者viz提供中间服务/平台。,使用他们的服务销售房间的酒店消费者和使用这些平台的最终消费者来预订合作伙伴酒店的客房。这会产生一个双面市场,酒店以及最终的消费者正在利用中间平台的服务。
情况1
RKG医院PVT。有限公司(RKG),在CCI之前向OYO提起的信息中,据称OYO通过其行为滥用其主导地位。据称,OYO已在其与RKG的协议中纳入并强制执行条款和条件,这是单面,不公平和歧视性的。据称这些做法包括单方面修改酒店的结构,在绩效的基础上,在绩效的基础上,在酒店和禁止酒店与其他在线聚合器开始,建立Oyo的独家标牌。CCI VILES Prima Face Impicate没有发现oyo是占主导地位的,但是,它审查了Oyo的滥用指控,并得出结论,指控没有提出。
确定相关市场
CCI,同时确定评估Oyo的相关市场的观察到,Oyo为酒店提供服务 - (i)访问可识别的品牌认可,(ii)访问现有的分销渠道; (iii)访问引人注目的客户群。因此,CCI确定了OYO的商业模式作为特许经营模型。基于Oyo提供的特定特征和类型的服务,CCI将相关的市场确定为“印度经济型酒店的特许经营服务”市场。
确定oyo的主导地位
在评估oyo的优势在确定的相关市场中,CCI指出,Oyo是相关市场的领先者,在其网络上的酒店和房间数量方面具有重要的市场份额。CCI的结论是,经济型酒店的特许经营服务相关市场是一个新兴部门,竞争动态仍在展开。CCI最终得出结论认为,虽然Oyo是相关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但不可能确定对Oyo的市场地位的确定性评估。
尽管总结说,Oyo在相关市场中不占主导地位,CCI冒昧地探讨了对第4条讨论的行为的评估,并得出结论,滥用支配局的指控仍未证实。
案例2.
在CCI之前,印度酒店和餐厅协会联合会提出了后续信息,据称MMT和Oyo通过沉迷于掠夺性定价,收取过高的委员会,并通过诉诸于虚假陈述。此外,据称,MMT和Oyo已签订了一项协议,这导致oyo的竞争对手列入MMT上市。审查指控后的CCI,Prima面临的结论是,滥用统治歧视的指控和MMT和Oyo之间的反竞争协议指控所需的调查。
确定相关市场
与案件1的早期决定相比,CCI确定了这件事上的更广泛的相关市场。基于中介平台提供的特定特征和类型的基于中介平台提供的特定特征和类型的CCI得出结论,市场参与者像MMT这样的市场参与者只担任酒店的聚合器,为方便客户。因此,它确定了相关的市场作为“在线中介服务预订印度酒店”的市场。
确定MMT和Oyo的主导地位
CCI依靠MMT和Goibibo制造的投资者演示,观察到MMT在线中介市场持有63%的市场份额。CCI,同时认为市场份额不能成为评估统治地位的唯一因素,得出的结论是,Prima Facie MMT可以持有相关市场的主导地位。CCI进一步归因于上述评估市场的长期MMT。
CCI鉴于其Prima Facie的决心指示对涉嫌进行MMT的详细调查。它的Prima在评估指控的同时,米特的房间和价格平价的初步意见是跨平台平等协议(APPA)的广泛类别,这可能导致删除委员会竞争的平台激励措施从酒店收费。从宾馆收取过度委员会的指控无法在这个阶段确定,因为在市场结构,入门条件,平台的成本结构等方面缺乏清晰度。深度折扣不能被视为介绍计划或者旨在通过其在市场上长期存在而建立网络,因此指控需要调查。符合其Prima面部调查结果1,CCI在相关市场中没有发现Oyo占主导地位。CCI指出,自2019年7月以来,市场状况并未改变,以保证有关市场的不同划定。
oyo和mmt之间的反竞争协议
据称,在2中,MMT和Oyo之间的协议,其实际上导致了MMT的Oyo酒店的独家列表,不能排除其竞争对手的竞争对手。CCI Prima Facie得出结论,这些指控要求详细调查,以确定商业协议的影响是否导致OYO的竞争对手从MMT的平台中排除。
来自CCI决定的关键外卖
CCI演变了对科技产业的理解:CCI似乎在涉及在线市场的案件中采用更有意识的方法。CCI似乎是由技术驱动的行业和行业的现实和动态的指导,并且即使在Prima的舞台上,也要在特别处理统治和虐待的情况下进行评估。这是从例如案件1和案例2的观察中显而易见的是关于Oyo的市场地位及其行为的情况,这导致了案件1中的指控。
市场定义:关于相关市场的定义,CCI在案例1和案例2中提出的观察结果表明,CCI理解oyo和mmt提供的服务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叠。然而,为了评估所谓的行为的目的,对两种商业模式进行了明确区分,而不会进入对重叠的讨论及其对行为评估的潜在影响。
单方面权利和理由:在滥用主导案件中,涉及单方面,CCI在评估中考虑了合理的商业理由,特别是对于仍然出现的技术驱动的市场的活力,例如oyo。例如,在案例1中,CCI认为将标准基准质量和消费者满意的维护视为合理的理由。
深度折扣:CCI认为,在评估本问题的情况下,有关在市场上提供深度折扣和在市场市场的情况下提供的目标。虽然在新进入者的情况下,在网络建筑等介绍的优惠或运营原因可能是合理的,但在已建立的球员的情况下,它可能不一定是合理的。此外,CCI还考虑了球员的成本结构等因素,也是玩家提供的酒店和折扣的价格,作为评估深度折扣问题的相关因素。
Appas:根据止赎效应分析这种奇偶校验限制,也称为零售最惠国(MFN)条款,例如浓度或增强消费者的进入障碍。此外,虽然可能受到其他因素可能受到狭隘的限制,但在符合市场权力及其根据第3(4)条和第4条的影响之下行为。
过多的佣金:CCI在看来没有明确的标准来确定有关“过度”或“公平”的明确标准,维持了其关于过度定价/佣金的立场。可能在评估此类“公平”价格中发挥作用的因素将是市场结构,入门条件和平台的成本结构等。
结论
CCI对在线酒店预订部门的市场评估提供了有益的有限洞察CCI在技术驱动的行业背景下对这些问题的目前的思想过程。
考虑到这些部门在印度的发展阶段,正在分别由CCI进行研究,彻底调查和查询的结果可能会揭示CCI在未来采用的方法及其对此的可能影响竞争和消费者。
Abhay Joshi是经济法法律实践的副伙伴。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